隨著我國發(fā)展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區(qū)各類建設、建筑、修繕工程大量增加,建筑垃圾排放量不斷增大,而導致建筑垃圾的受納場地則相對減少。目前,我國幾乎還沒有一處固定、專業(yè)、大型的建筑垃圾消納場所,使得建筑垃圾處置成為一個日益突出的問題。建筑垃圾的消納大多是由建筑垃圾產生單位自找出路或委托清運公司和個體戶代找受納場所,這也是導致管理部門難以計劃、規(guī)劃和協(xié)調中心城區(qū)的建筑垃圾排放、受納處理,影響管理效果和效率的主要原因。
建筑垃圾消納場地的缺乏,促使了一些村民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在城區(qū)空地或郊區(qū)私設消納場地,以倒賣建筑垃圾賺錢營生:有些清運人員因無處傾倒建筑垃圾,便將建筑垃圾置于村民私設的消納場地,進行高收益的賣“土”行為,擾亂了建筑垃圾清運市場和管理秩序、建設丁程建的相互調劑,但由于缺乏信息平臺,供需雙方很難得到及時有效地配置,而需要處置建筑垃圾的建設工程因找不到能夠消納的工地,大量的建筑垃圾只得被傾倒在城區(qū)的各個角落,成了二次污染源。